一、培训对象
全国各级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
二、培训目标
全面提升监察干部的法律思维和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能力
三、培训时间
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
四、培训方式
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(以往返七天为宜,也可自行选择参训天数)。同时以课堂教学为主,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。
五、培训地点
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/渝北校区
六、课程大纲
课程仅供参考,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
模块 |
课程 |
课时 |
时事政治 |
当前社会形势与中国法治建设 |
半天 |
“一带一路”战略经济政治分析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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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周边安全与大国关系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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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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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素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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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 |
半天 |
儒道互补与中国人生智慧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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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红岩精神,加强党性修养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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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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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能力 |
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|
半天 |
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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渎职犯罪的司法认定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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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的收集、审查与运用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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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职务经济犯罪的动向与特点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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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体制改革和职务犯罪调查 |
半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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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话取证的策略与方法 |
半天 |
七、师资配备
由西南政法大学、重庆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重庆市委党校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高校及实务部门里长期从事党政干部、政法系统讲学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授或副处级以上领导授课,模块划分,密切联系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”主题。
八、培训费用
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
九、证书颁发
经考核合格,颁发加盖西南政法大学钢印和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
十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。
(二)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,自行拟定参训时间、培训天数、培训专题,费用双方协商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电话:023-65382200 传真:023-65382521
办公地址: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办公大楼南楼